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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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来源: 作者:

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局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全校教职员工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并需在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操作。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登录/注册;

二、按图示点“进入”

三、按图示选择“2021年度”;如无更改信息,请点“一键带入”(带入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有更改信息,请自行修改,再按提示流程操作完整。

财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