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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各二级院系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富有活力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安排

(一)换届选举学习准备

各二级院系党组织于10月23日前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做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

     各二级院系党组织要本着有利于开展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严格审核把关,自行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换届选举。10月30日前,将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总支换届选举

本次二级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主要涉及各系党总支(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社会体育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除外)。

     1.起草《工作报告》。各系党总支要对本届三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谋划,对标学校发展规划,结合本系新的任期目标,认真起草《工作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经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2.提交会议请示。11月2日前,各系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构成等。经校党委研究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3.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各系党总支按不低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要求各系行政负责人必须作为系党总支班子成员候选人。11月6日前,向校党委报送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中共××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同时,报送《工作报告》和大会选举办法。

     4.召开党员大会。经校党委研究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11月20日前,向校党委报送关于基层党总支选举结果的报告和委员分工情况。

学校党委根据各系党总支选举情况进行批复。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院系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认真把换届选举工作做细做实。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院系党组织要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上一届委员会主持;要求所有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