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检验我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做好迎检准备,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标对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及《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评估体系与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1),根据工作分工自查自评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强弱项补短板,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做好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资料归档,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10月27日前,自查自评工作落实情况
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及实施效果评估体系与任务分工表逐项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整改任务清单。
(二)11月10日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各相关部门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做好资料归档。
(三)11月13日前,学校党委评估工作组实地考核
学校党委将适时安排评估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抽查考评等方式,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举措进行实地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四)11月-12月,迎接省委教育工委评估考核
随时准备迎接省委教育工委评估工作组,对学校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评估考核,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