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开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学校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OBE”教学理念,促进教师加强教学研究,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在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公开课教学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公开课以促进专业发展为根本,以打造高效课堂为宗旨,是学校培养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各二级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做好主讲教师遴选、教学模式与教案设计、教师观摩研讨等组织准备工作。

二、活动形式

1.公开课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指在主讲教师正常授课时组织的讲课、听课和评课的活动形式。

2.每一次公开课后均应召开评课会。评课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评课课程名称及主要内容、主讲人和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发言摘要、评课总结等,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归档。

三、公开课报送

1. 各学院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对本学院的公开课进行统筹安排,开展公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为学生评教在本学院前10%的骨干教师,或教学督导听课优秀者,教学经历未达三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开展公开课,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主讲教师遴选、教学模式与教案设计。

2. 各学院教师开公开课的时间应合理分散在学期的不同阶段,公开课开课前一周,将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纸质和电子版)交教
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

3.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第6周至第15周期间开展2次公开课(建筑与设计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各开展1次),并将公开课安排表的电子版于第五周周一(3月25日)下班前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需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J2-104室(明德楼)。

4.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公开课时间安排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需要提出更改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联系人:曹秋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1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公开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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