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继续开展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任务分工
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由学校各部门分工完成(具体分工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1.涉及到任务分工的各部门需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填报,请各部门于第一周周五(9月6日)下班前将采集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填写完毕后报实验实训中心。
2.第一周周二(9月3日)—第四周周二(9月24日),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各基表数据的统计和组成改数据的文字说明。 第四周周二(9月24日)中午下班前,请各部门将全部数据的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实验实训中心,并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252058306@qq.com。
3.第四周周一(9月25日)—第六周周三(10月9日),实验实训中心对各部门数据进行汇总提交校领导审议,通过审议后由实验实训中心汇总数据后统一填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采集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特别是压缩包内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中各表格的内涵说明。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文字材料应与我校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一致,请确保数据和文字材料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复查性。数据的调整应有充分的依据。
联系人:唐剑平联系电话:13760802946
联系人:胡少飞联系电话:17629094337
云之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分工一览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小组成员名单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