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23年9月份入学新生(含专升本学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现将本次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自测,考试
(一)学习考试人员:
1.实验教学授课教师
2.全体新生(包含专升本)
(二)学习与考试平台(需学校内网登录)
1.学习平台:登录网址:http://10.224.10.36/wz
2.考试平台:登录网址:http://10.224.10.36/qt/#/login
3.手机端:登录网址:http://10.224.10.36/h5
登录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a123456@
学生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三)学习考核方式:
1.自学:登录“学习平台”自主选择相关知识学习。
2.自测:登录“考试平台”选择“在线练习”或“自测考试”进行在线练习,结束后可查看自测成绩,并了解具体答题情况。
3.考试:在正式考试开放期间,自行登录“考试平台”,进入“正式考试”模块进行考试,考试题目为60道,从“安全题库”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四)学习考核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用电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知识、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等;
3.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五)学习考试时间安排:
1.学习自测时间
3月27日起即可登录练习和自测。
2.考试时间
实验教学授课教师:4月8日-4月26日(第7-9周)
全体新生(包含专升本):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4月8日-4月12日(第7周);
计算机学院:4月15日-4月19日(第8周);
建筑与设计学院和外国语学院:4月22日-4月26日(第9周);
体育科技学院:5月6日-5月10日(第11周);
经济与管理学院:5月13日-5月17日(第12周);
文学与传媒学院:5月20日-5月24日(第13周);
美术创意学院:5月27日-5月31日(第14周);
法政学院:6月3日-6月7日(第15周);
(六)成绩要求:
1.实验教师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
2.学生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七)考试成绩应用考试通过的人员,获得准入资格。对没能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要求重新考试,重考后还未能通过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
二级学院自行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2024年3月27日~6月30日)
(一)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学院的实验室情况,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上好第一堂安全教育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本学期内开展更符合学科及专业特性的、更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
(三)上述两项开展安全教育的工作均需做好开展记录,记录材料因以视频、照片或文字材料为据,并将归档材料发送至实验实训中心(421470737@qq.com)备案归档。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真正将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如遇系统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2610525。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员请扫下方二维码加入“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群”。
附件:1.实验室安全实训考试平台操作说明书2.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群二维码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