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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

学校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转发给你们。

本年度,受限于两个校区和疫情影响,但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完善学校层面、二级学院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实验实训中心于4月初,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牵头组织各学院修改上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员名单,并与各二级学院签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二级学院自查自纠且书面材料上报阶段 因我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要求,对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安全、安全宣传教育、仪器设备常规管理、防火防盗防爆、用水用电、日常卫生管理、消防设施等安全实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并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将所在学院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于4月12日前将材料发送学校实验实(训)中心邮箱:421470737@qq.com(联系人:傅启莲,联系电话:82850625)。以便实验实训中心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汇总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三、现场检查阶段

实验实训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领导要求和工作部署,在本学期将联合保卫处、总务处三方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整改阶段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后,实验实训中心将根据所有检查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并汇报给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和总务后勤部门,在暑假期间统一完成整改。 请各二级学院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并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

云之家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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