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11月19日上午9点吴舸副校长将带领由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四方组成的校内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对肇庆校区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格致楼、博雅楼、体育馆各实验室。
二、检查顺序 计算机学院(格致楼7楼)、实验实训中心(格致楼5、6楼)、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格致楼3楼)、智能制造学院(格致楼2楼)、艺术与传媒学院(博雅楼8至11楼)、经济与管理学院(博雅楼6、7楼)、法政学院(博雅楼5楼)、外国语学院(博雅楼3、4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博雅楼2楼)、体育科技学院(博雅楼2楼、体育馆)。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要求结合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填写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或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应与各实验员针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问题向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做简要汇报配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云之家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