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训实验室建设,营造良好的实验室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肇庆校区决定开展实验室文化建设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肇庆校区各实验(训)室。
二、实施地点
(一)各实验(训)室门前(可开展实验或实验室简介);
(二)各实验(训)室室内(格言、文化标识等);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完成已悬挂的可开展实验的排版及内容校对(提供的可开展实验数控制为20项以内,如数量少于10项的可考虑改为300字以内的实验室简介),及室内实验室文化建设所需物资的版面设计后报实验实训中心;
(二)10月22日前,实验实训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需求组织论证,提出修改建议并反馈各学院;
(三)11月初,完成可开展实验内容的更改及新增文化建设的上墙;
四、实验室文化建设参考内容及建议
(一)实验室简介、实验或重要仪器设备的介绍等;
(二)相关标语、标识、标牌;
(三)成果展示:如学生的实验成果,收集的体现实验室文化的实物等;
五、申报流程
本次各学院申报新增的各类标识标语均需自行设计版面及排版(可开展实验如需更改只需提供文字内容),请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院长及各实验员现场沟通与协调。申报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制作的素材发送至邮箱771046775@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需求。
联系人:唐剑平
联系电话:82851293(8293)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