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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 浏览量:

学校各院系: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附件3)转发给你们。

本学期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校内实验室教学时间受限,实验室实际开课率较低,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仍须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由于我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但仍然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附件3)要求,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仪器设备常规管理、防火防盗防爆防电等安全实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并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请各院系于7月2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报送至3-407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470737@qq.com。报送材料需所在院系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联系人:傅启莲,联系电话:82851293。

实验实训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领导要求和工作安排,在本学期实验室教学任务结束后和本学期放假前,会同保卫处、总务处三方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待假前安全检查完毕后,贴好实验室封条。

请各院系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并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

云之家附件下载:《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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