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办函〔2018〕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我院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新学期的实验(训)课程能正常开展,现将实验(训)室开学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教职工如有课程在多媒体教室开展,借用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如无线麦、翻页笔、IC卡等),应在开学前到五栋教学楼103室办理借用手续,并完成试用。对实验(训)室教学软硬件有特殊要求的教师,请在正式上课前到实验室进行软硬件测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各实验(训)室管理员在8月29日上午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检查实验室电源、水源是否正常,实验室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实验课程所需耗材是否准备妥当,确保教学期间实验(训)室正常运转。各实验(训)室管理员8月29日15:00前将实验(训)室教学准备情况报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