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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3

各院系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就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作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 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 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可根据人数确定隶属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集中管理。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 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安排

广东在全国试点的“智慧团建”移动版已同全团“智慧团建”PC版完成系统对接,2020年起,团员应通过广东“智慧团建”完成跨省跨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从广东转出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 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 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全国民航系统等 (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广东“智慧团建”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二)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申请转入“临时中转团组织”的申请由团省委负责终审,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临时中转团 组织”中。团员需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学校团委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3), 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根据团内有关规定,2017年起入团的团员必须填写发展团员编号才予以承认团员身份“智慧团建”系统将对未填写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转接予以限制。转入团支部在审核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时,如发现团员工作单位不在本地或就业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该转接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2020年 5月下旬,广东“智慧团建”将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三)省内转接的团员,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跨省跨系统转接的团员,团支部应在 10个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团员的团员报到审核工作。

(四)各院系分团委书记须熟知有关团组织关系转接文件要求,及时解决毕业生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禁推诿懈怠,对相关不负责的团干部及时批评与教育。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转入团组织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较多团员申诉被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系分团委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有序转出。各院系须成立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长由院系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院系分团委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毕业班辅导员、分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等组成。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5月25日前交至学校团委。

二)核准毕业生团员底数。各院系分团委应于5月25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核对本院系毕业班团支部组织资料中“毕业年份”字段。各院系分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核实相关资料,严禁为逃避工作责任,随意修改团支部的“毕业年份”字段。

)抓好毕业生团员转出源头“学社衔接”是确保学生团员进入社会不失联的关键一环。各院系团委书记及相关团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 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商,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各院系分团委要提前做好2020届毕业生“智慧团建”系统上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部署,并通过毕业班辅导员加强教育督促落实。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中将单独把“团组织关系转出”作为毕业离校必办手续之一。为方便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请2020届毕业生于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按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报到--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自己的团组织关系。鉴于疫情影响,2020年整体工作时间节点适当延后,调整为:6月30日前,各院系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7月30日前,各院系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8月30日前应实现应转尽转。

)妥善接收转入团员。为方便高考毕业生团员及时有效联系转入我校团组织,各院系需在5月31日前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联系电话”“团组织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并在7月10 建立院系2020级新生临时团支部各院系分团委要统筹抓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督导本院系支部严肃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接收工作,及时联系高考毕业生团员。

(五)继续做好2018届、2019届遗留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工作。各院系分团委要继续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继续克服困难,并通过2018届、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共同设法督促部分尚未按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及时转出团组织关系的2018届、2019届毕业学生,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报到--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自己的团组织关系(如就业单位没有团组织或者其他情况,可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到生源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团组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指引),并妥善做好相关通知、跟进、督办工作记录。

附件: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

3.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场景操作指南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曹璐易

联系电话:13829378097

共青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8

附件1: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

省内转接

跨省跨系统转接

附件3: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场景操作指南

(一)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如下:

(二)详细流程说明

1.团员自主转出

一般情况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由团员本人发起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到团员移动端首页,选择“组织关系转接”,准确输入团支部简称,准确填写转出原因、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手动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消息”,转接页面中点击“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可以查看转接审核状态,团员可以联系相关团组织,提醒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审核。

2.团支部代团员转出

团支部选择“组织关系转接”→“发起转接”从列表选择一个或多个团员,点击“申请转出团员”,选择或准确填写转入团支部的简称,准确填写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注:若选中的团员当前有未结束的接转流程或者未缴清转接前应缴团费,则不能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3.组织关系转接审核

团员或团组织发起的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提交后,需要转出团支部、转入团支部及两个团支部各自的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具体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1)流程节点中的组织,点击“组织关系转接”→“待审核”,列表中可以看到须本组织审核的转接业务。

(2)选中一名或多名团员,点击“审核”,可选择同意(或退回)转接申请,则申请流转到下一节点(或退回申请,结束转接流程)

点击团员名字,可查看该团员的转接业务详情(如下图),以及个人资料。

注:团组织的运营者还可以在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中直接审核,方便快捷。

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产主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清样

员介绍信存根

第       号

同志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组织关系由 转到

月   日

第一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号

同志(男/女), 岁, 族,

中国共青团团员,身份证号码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团费交至 月。

(有效期 天)

(盖章)

月  日

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员原所在基层团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第二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同志的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三联

注: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应由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团委在接收团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团员原所在基层团委;

2.广东省共青团员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接组织关系,一般不需开具介绍信;如转部队、武警、保密涉密单位等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团组织的,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转接并申请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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