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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发展团员 编号使用工作存在严重问题进行 分类二次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9

各有关直属团委:

根据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2017年1月1日后接收入团的团员,必须有入团当年的发展团员编号,凡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一律不承认其团籍。团省委要求2017、2018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应超过90%,2019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应超过98%。截至11月16日,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海珠、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增城等区2017-2018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仍不足70%;越秀、天河、南沙、从化等区,市人社局2017-2018年编号使用率不足80%。同时,全市2019年编号平均使用率与序时进度严重不匹配,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增城等区,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广州大学,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州卫生职业学院,广州工程技术学院,广州港集团,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编号使用率不足50%,总体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各级团委、团干部以对团员、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任务,现就发展编号使用问题进行分类二次整改工作部署如下:

一、分类整改核准2017-2018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情况

9月底,团市委统计汇总了各单位核查情况,并上报团省委,经团省委反馈,数据质量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暴露出部分团组织核查工作不严不实的态度,并要求重新核查填报。请各单位结合“智慧团建”的“团员编号查询”功能实时掌握本单位编号使用录入情况,按以下要求分类做好整改核准工作:

1.《汇总表》中“编号是否已经分配使用”填写“是”,信息栏中有填写团员姓名,且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中有一项信息完整,但团员未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的,请发展团员的团组织尽快联系督促团员报到(团组织关系已转到省外团员,请在汇总表中清晰注明去向省份、学校等,可不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报到)。

2.《汇总表》中“编号是否已经分配使用”填写“是”,信息栏中有填写团员姓名,但身份证、手机号码两项信息均未填写的,请相关团委协调查询团员入团时的学籍信息等,至少补填身份证或手机号码中的一项;如发展入团时非学生身份的,请相关团委协调公安、民政、电信运营商等单位,进行信息倒查,至少补填身份证或手机号码中的一项,汇总报回团市委。

3.《汇总表》中“编号是否已经分配使用”填写“是”,但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三项有效身份信息的,请重新核查认定并明确编号使用情况,必须填写团员姓名项,至少填写身份证或手机号的其中一项,汇总报回团市委。若本次报送时仍出现未填写有效身份信息的,团市委将一律认定为“编号未分配使用”,并严肃追究填报单位敷衍塞责的工作责任。

4.《汇总表》中“编号是否已经分配使用”填写“否”的,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团员档案大清查,对本单位现有2017、2018年无编号、编号不规范的团员用该部分未使用的发展团员编号进行调剂分配。确实无法调配使用的编号要汇总报回团市委,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团市委将对未使用编号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逐级上报团中央回收。此轮上报的未使用编号,如今后出现有团员实际已使用并投诉团组织的,团市委将严肃追究填报单位责任。

5.《汇总表》中“编号是否已经分配使用”填写其他无效信息的(如“不清楚是否已分配”、“待学校核查反馈”等),必须重新核查认定并明确编号使用情况,按第3或第4类要求填报,填报完成后汇总报回团市委。若本次报送时仍出现编号是否使用模棱两可的,团市委一律认定为“编号未分配使用”,并严肃追究填报单位敷衍塞责的工作责任。

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周五)前完成二次核查整改,在团市委下发的《汇总表》原表(附件2)中填写并由团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回,上次核查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此轮核查将是最后一次机会,请务必完成核查工作。此轮核查后,团省委将对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导入“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匹配。对于此次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区、高校及相关市属团委,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工作失职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与相关团委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同成立“后进学习整改班”,进行集中办公及现场督办,直至逐一核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吸取教训抓紧推进2019年度团员发展及编号使用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2017-2018年团员发展工作教训,强化发展团员编号分配、使用、登记等各个工作环节,特别注意在2019年起严格贯彻执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工作程序,迅速梳理2019年团员发展情况,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号使用录入率超过98%的工作任务,从现在起以周为时间周期,倒排《2019年团员发展工作进度表》(附件3),11月22日前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团市委。2019年未使用的发展编号(志愿书),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统一回收上报团市委,同步提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编号未使用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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