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或心理疾病引发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避免悲剧后果和不良影响,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与预案》,落实对特情学生重点关注、重点反馈制度,现要求各学院对特情学生建立规范化心理档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心理档案应遵循的原则
(1)适度保密原则。心理档案有很多内容会触及学生的隐私,因此在心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保密,特别是那些涉及妨碍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内容绝不允许公开,在学生档案的使用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2)实事求是原则。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正确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健康快乐地成长,因此,建立的心理档案必须能够如实地反映学生目前的心理状况。
(3)发展性原则。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是和学生的学习档案同步管理的,所以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心理档案,在学生学习期间遇到的心理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应在心理档案中及时补充和完善。
二、心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心理档案内容能够较全面的反应学生的各种情况,帮助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和教育工作。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生心理档案包含的内容主要有:
1.学生背景资料,包括学生姓名、年龄、专业、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家庭成长背景(成员组成、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离异或单亲家庭等)、过往重大生活史或成长史(亲友死亡、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等)、疾病史等。
2.学生在校一般情况,如在学习、人际、工作和参与集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师生关系、是否担任班干部等。
3.学生一般心理素质和状态,如学生个性特点、心理测评记录、心理危机状态和表现、就医经历(历次住院出院记录、医院诊断、医院证明)等。
4.在校跟踪关注记录,体现辅导员重点、连续性关注情况。辅导员须定期关注特情学生,应详细记录与特情学生联系、谈话情况,对谈话内容、结果进行如实记录。跟踪关注内容包括了解学生近期生活事件,情绪变化,在学习、人际、恋爱等方面的变化和就医用药情况等,包括一些特殊情况如学生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或转专业等)、突发危机事件处理报告等也需要体现在动态反馈中。
5.学生心理咨询服务记录,如学生个人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团体辅导相关活动文件等。
三、如何识别特情学生并进行干预及跟踪关注
请各院系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与预案》(附件1)中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参照第一条“预警对象”中的描述进行特情学生识别、排查、报送和心理建档工作,并按照第三条“干预措施”中的要求实施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关于特情学生的分级跟踪关注,参考如下:
根据学生心理危机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Ⅰ级)、较大事件(Ⅱ级)和一般事件(Ⅲ级)三个等级,根据不同心理危机等级建立分级关注体系。
1.重大心理危机(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或因精神障碍发病或复发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的学生。
对重大心理危机(Ⅰ级)的学生,经危机处理领导小组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更有利于其心理康复,要通知家长将该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带回家修养治疗。
2.较大心理危机(Ⅱ级)
包括(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重大变故或伤害事件(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其他等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经医院诊断治疗,确认可以回校继续求学的学生。
对于较大心理危机(Ⅱ级)的学生,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持续关注,每半月进行一次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谈话表报给心理咨询中心。
3.一般心理危机(Ⅲ级)
包括(1)在心理健康测评、普查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问题或疾病的学生;(2)因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偏差者;(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偏差者;(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等;(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6)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等。
4.一般心理危机(Ⅲ级)的学生,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持续关注,每月进行一次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谈话表报给心理咨询中心。
四、工作要求
1.一人一档。要建立纸质档案。
2.心理档案一般包含:①《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心理档案记录表样表》(附件2),②新生心理普查记录和报告,③学生就医情况(门诊诊断情况、住院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等复印件,④《学生心理普查回访心理记录表》,⑤企业微信上报《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特别学生动态反馈表》,⑥学生心理咨询服务记录,⑦突发危机事件处理情况,⑧学生休学、复学资料等。
3.心理档案内容填写要求:①表《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心理档案记录表样表》中反映了学生背景资料、在校表现、心理危机发现情况和跟进情况(谈心谈话记录表),需要院系相关人员详实了解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且表中的谈心谈话记录表的简要记录要和⑤表《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特别学生动态反馈表》内容一致。⑤表填写要求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与预案》中的要求持续跟进和更新。其他资料有则需要提供。
4.请各院系对特情学生心理档案完善程度进行自检,并于3月31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给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psylearner@163.com,联系人:范丹,联系电话:18318573773。
附件:1.《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与预案》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心理档案记录表样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