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

音乐学专业是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音乐学院对接音乐文化艺术与教育产业集群行业,依托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与文化产业运作专业集群建设的专业。本专业秉承“以学而行、以音而悦、以美而蕴”的办学宗旨,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具备高质量的师资队伍,高标准的教学设施,高水准的课程设置,高效率的管理队伍,将有力推进音乐专业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对音乐艺术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本专业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掌握音乐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创意、传播、应用能力为导向,探索音乐与科技的结合,设立声乐演唱与教学、钢琴演奏与教学、器乐演奏与教学、音乐教育与应用等方向,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不断追求。


二、特色优势

培养机制方面,音乐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以及社会音乐教育人才,为学生提供系统的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技能训练,以满足教育产业集群对音乐教育人才的需求。通过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渠道,依托“讲台、舞台、平台”三台协同育人模式,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职业素养良好、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音乐应用型专门人才。

教学特色方面,本专业设立音乐教育,歌唱教学与表演、钢琴教学与表演、器乐教学与表演、音乐科技与创编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生培养方面,旨在培养学生在掌握音乐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教育、创意、传播、应用能力为导向,探索音乐与科技的结合,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不断追求,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特色。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音乐人才。学生需具备音乐理论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素养,具备从事音乐教育、声乐、键盘、中西器乐教学及表演工作的能力,具备创作及编配音乐作品、组织策划音乐活动、推广传播音乐作品的能力;并能胜任基础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音乐专业技能教学工作,文艺团体、文化馆(站)及社区音乐培训机构的音乐教学工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群众艺术指导等工作。

本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在毕业五年后的目标预期:

目标1.思想素质: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品德、深厚的人文情怀、坚定的音乐专业认同感;在从事与音乐相关的工作的过程中,有完善的人格,诚信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勇于创新创业的意识。

目标 2.专业素养:具备扎实的音乐学学科基础知识与技能,熟悉音乐学前沿发展理论及其与社会创新的关系,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对音乐活动组织开展的能力,形成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能够熟练进行有关音乐教学活动,能够编创音乐作品,能够指导企业或社区开展音乐实践创新活动。

目标 3.创新能力:熟悉国内外音乐教学、管理、传承、创作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在音乐活动中开拓创新,熟练运用新媒体技术支持音乐创作、表演和学习,科学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习成效,有效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目标 4.团队合作:具备文化管理及综合管理的能力,熟练开展群众文艺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企业文化活动,具备良好的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

目标 5.职业发展:具备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及教学反思习惯;具备在各类音乐实践中开展表演和创作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类音乐研究和交流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能力。


四、培养规格

1.学制与学分

本专业基本学制 4 年,修业年限 3~8 年;学生修满本方案规定的168学分,第二课堂10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素质要求

通过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综合素质:具备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形成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基本能力。

指标点 1.1 思想素质: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指标点 1.2 职业规范:在音乐教学和文化实践中,坚守职业道德,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社会责任感与担当意识;

指标点 1.3 职业素质:具备丰富的人文、社会和科学知识,能够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对社会现象有深刻洞察力,能够将人文素养融入音乐教学与文化活动策划,提升教育与文化事业的深度和广度;

指标点 1.4 身心素质: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拥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传递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3.知识要求

毕业要求 2.学科素养:具备较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良好的人文与艺术素养,并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音乐表演与教学、音乐文化活动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指标点 2.1 基础知识:掌握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知音乐学科发展历史,能整合音乐学与教育学知识。

指标点 2.2 基础技能:掌握歌唱、钢琴或器乐的基本演唱(奏)的技巧,比较熟练1-2 个音乐专业小项;

指标点 2.3 创新实践:善于结合哲学、美学、音乐教育学等学科发展的最新动向,进行音乐教育或组织音乐活动的创新;

指标点 2.4 持续学习:理解学科的核心素养的内涵,了解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具备投身基础音乐文化事业的素养;具备深度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教学实践反思的能力。

毕业要求 3. 教育情怀: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事社会音乐教育或学校音乐教育,热爱社会音乐文化事业。

指标点 3.1 爱岗敬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能够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认同不同性质的音乐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

指标点 3.2 传承文化:具有健全的人格,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有较深厚的人文底蕴,具备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能力。

4.能力要求

毕业要求 4.创新能力:能够运用音乐学专业理论知识,在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活动中展现创新能力。

指标点 4.1 原创能力:具有作曲、编曲或编辑音乐的知识结构和技术,能独立完成一首原创音乐作品;

指标点 4.2 编创能力:具有二度创作音乐作品的能力,包括重新演绎音乐作品或改编已有音乐作品;

指标点 4.3 审美能力:在音乐活动实践中,能够根据活动的主题和实际需要自创或选编合适的音乐。

5.发展要求

毕业要求 5.活动指导: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树立以美化人、立德树人的管理和教育理念,了解文化管理和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指标点 5.1 管理意识:掌握组织音乐活动的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工作实践中,结合音乐学科特点,积极参与单位的管理;了解人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初步掌握利用音乐进行心理辅导的方法。

指标点 5.2 资源意识:能够充分调动“家-校-社-企”资源,促进各类音乐活动的顺利组织与开展。

毕业要求 6.文化管理:能够利用音乐的学科价值,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群众社团等不同的环境下,参与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指标点 6.1 企业文化管理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理解音乐学独特的管理价值,能够利用音乐的感化功能提升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凝聚力,具备通过组织音乐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技能与方法;

指标点 6.2 综合管理能力:具备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的能力,具有在综合管理中融入音乐元素的积极体验。

毕业要求 7.自主发展:关注音乐学专业的理论动向及发展趋势,能够将音乐学科前沿成果运用到音乐教学、创作、与活动策划中。具备音乐学创新思维意识,同时具备一定的音乐文化产业创新创业能力。

指标点 7.1 创新思维与意识:具备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意识和品质。能够及时关注并了解最新的音乐专业发展动态,优化自身知识结构,促进专业发展。

指标点 7.2  创新实践能力:了解音乐学科新趋势与前沿成果,不断探求并掌握具有创新理念的音乐活动模式与技能。

毕业要求 8.服务社会: 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培养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能够担当音乐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能够在国际、跨文化音乐交流中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

指标点 8.1 公共服务意识:具有公共服务意识和公益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协作能力,能够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指标点 8.2 交流合作能力:善于沟通合作,积极分享交流音乐实践经验,具有团队精神,在团队中乐于担当,并能与其他成员协同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音乐交流与学习。


五、课程体系

1.核心课程

乐理基础、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应用和声与歌曲弹唱、应用曲式与歌曲写作、声乐演唱与教学、钢琴演奏与教学、器乐演奏与教学、中西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形体与舞蹈、音乐教育与应用、音乐教学法与教材研究、大湾区文化政策与企业经营模式研究等课程。

2.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学期实践音乐会、音乐文化企业调研、教育/文化企业实习。


六、师资队伍

杨天君教授,现任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音乐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男高音歌唱家。原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教指委员、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委员会理事、主任委员,《歌唱艺术》编委会委员、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省文旅厅职称专家评委、广东省音协“金钟奖”评委、广东省音乐联考副总主考。所教学生多次在“金钟奖”、文化部声乐展演、深圳声乐季、孔雀杯等专业声乐比赛中获奖,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广东省教改项目等。多次获得“广东省优秀音乐家”、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等荣誉。

许新华教授,现任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音乐学院特聘教授,著名音乐理论家、作曲家,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高师乐理与视唱练耳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系副主任,长期担任音乐学院理论作曲部主任。高中音乐教材(花城版)副主编,中小学音乐教材《走进音乐世界》副主编。发表音乐作品多部(首),多个作品获奖。发表《对我国视唱练耳教学理论问题的思考》等论文多篇。编著和主编《视唱练耳高考必备》、高中音乐教材《音乐编创》等教材多部,其中高中音乐教材、中小学音乐教材获全国优秀教材奖。出版个人作品集《钢琴音画》,专著《新谱视谱即唱》。

查甫尧教授,现任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音乐学院理论与器乐特聘教授,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从事民族音乐理论教学、研究三十余年;民族器乐演奏五十余年。曾任教于安徽黄梅戏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曾任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校友会秘书长、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工会主席、现任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校友会顾问。曾任国家新课标《演奏》教材主编,获教育部、文化部新作品奖和表演奖,华师校级主讲教师称号,课堂教学优秀奖,音乐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等荣誉。

余虹特聘客座教授,旅欧抒情花腔女高音歌唱家,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三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国家留学学位认证评委、广东高校职称评委、新加坡国际声乐比赛评委、广州歌剧学会副会长、广东弦歌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2002年以全国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身份,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俄罗斯莫斯科柴科夫斯基国立音乐学院及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学习。2013年再次以高级访问学者的身份公派法国巴黎高等师范音乐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学习。在表演方面,分别在广东、浙江、莫斯科、巴黎等地举办个人独唱音乐会十余场,多次荣获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称号。1999年以来,先后在文化部“爱我中华”歌手大赛、文化部“新人新作”声乐大赛、第九届“大红鹰”杯央视青歌赛、中国音乐“金钟奖”等专业比赛中取得优异奖项。近年来在歌剧《艺术家生涯》《费加罗的婚礼》《伤逝》,在清唱剧《虎门长啸》等歌剧中扮演主要角色。高校执教30余年,以“努力、坚持、热爱、情怀”的声乐教学思想辅导数十名学生于各类声乐比赛获奖,并多次获得华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称号及“广东省优秀音乐家”奖。在科研方面,2017年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社科规划项目,在《中国音乐》《人民音乐》等音乐类核心刊物发表数十篇。

周奇迅教授,特聘客座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音乐教育系副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音协钢琴学会理事,广东省钢琴协会理事,研究方向为钢琴演奏和钢琴教育。先后任教于沈阳音乐学院师范系和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多次被华南师范大学评为优秀教师及先进个人。多次在广州星海音乐厅和华南师范大学等地举办音乐会。在《中国音乐》《华师学报》《钢琴艺术》《音乐创作》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

郭小刚教授,特聘客座教授,博士,高级实验师(副高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秘书、音乐与舞蹈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兼任广东汉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传统音乐学会会员。主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课题1项,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1项。发表音乐舞蹈类研究论文17篇,其中CSSCI或北大核心期刊14篇;获第十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撰写智库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2项。


七、教学条件

1. 校企合作和实践基地

音乐学院以实践教学为特色,以教师师德素养、专业素养、教育素养、综合素养为主线,以音乐教育教学中、灯光下、舞台上的创新性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

现已与珠三角地区的一批中小学、文化传媒机构建立联系,如广州好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星道艺术培训学校、广州市天河区新燕幼儿园,以及中山、佛山、惠州、汕头、阳江、化州等地的相关机构建立了实习基地。

2. 学科专业实验室

学校拥有容纳1500人的标准剧场,音乐学院有单体教学楼,有容纳330人的室内音乐厅,并配备施坦威演奏级三角钢琴,可供合唱、乐团排练的大型实训排练厅,大型舞蹈教室,数码钢琴室,基础音乐理论教室,大型阶梯教室,学生琴房,教师琴房,电脑音乐室(配备MIDI音乐制作设备)等一批教学、实践场地,充分满足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