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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7来源:粤考院函〔2021〕 号

 

考院函2021〕 号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院校、考点: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410-11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统考科目)将于410日进行。为做好今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下同)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安排

(一)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410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411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省统考)

15:00-17:30

专业综合课

(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

其中,专业综合课的设计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411日上午9:00-1230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个别艺术类专业和需要面试或者实操考试等特殊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410

10:30-12:30

英语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二、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是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管理,维护考试招生安全和公平公正的基础和重要举措。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31)相关标准进行建设,考点主要设置在有招生任务的高校。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须大力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网上巡查系统的视频监控按照高清标准须全面覆盖试卷保密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考场等区域,并实现与省教育考试院互联互通;各考场须配备考生身份识别(人脸识别)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能够实现对考场、洗手间等重点区域的手机等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点试卷保密室按照《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密局202018)进行建设和改造。各考点须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考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实施。

三、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普通专升本考试涉及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各考点要高度重视考试防疫工作,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和《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指引》(附件1),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防疫人员物资保障、防疫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项防疫工作,确保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2

四、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考点安排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共设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等41个考点。各考点要按照《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附件3)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普通专升本招生单位、考点要成立由学校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按任务分工,统筹做好本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单位高校领导小组应包含学校教务、招生、卫生防疫、保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等部门,统筹做好考生健康监测、命题、考试值班、校考组织、评卷等相关工作。考点领导小组组长兼任考点主考,领导小组应包含学校教务、招生、卫生防疫、安全保卫、保密、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统筹做好考点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各有关高校还须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校相关工作的统筹跟进和对外联络。各院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4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一处),发送电子邮箱至gzc1@eeagd.edu.cn

(二)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律要求。各招生单位对本校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和评卷,以及校测、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各考点对本考点的组考防疫、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负主体责任。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考点不得举办、授权举办或联合第三方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不得允许培训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普通专升本培训班。

(三)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工作。各考点要结合《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守则》(附件3)和《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各考点应至少提前1天在考点门口悬挂“广东省二○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点”横额,以便考生提前熟悉考点等情况。有条件的考点可通过官网、官微等方式,将考点周边交通、食宿等情况提醒考生。考生须于考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地点和周边交通、食宿等情况,考试当天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做好监考员选聘、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各考点要严格按要求选聘监考员,认真落实回避制度。要结合防疫要求,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培训。所有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须参加培训后方能上岗。除考场内须按规定配备监考员外,各考点还需按一定比例设置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监考员培训除包括《广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统一指令》(附件4)、《监考员守则》(附件5)、《视频监考员职责》(附件6)金属探测仪的使用规范(附件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纪作弊考生处理规范外,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五)严密考务操作流程。各考点要按考务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试考务组织工作,严密考务操作流程,确保考试组织各环节流畅、高效、无差错。要坚决杜绝漏收考生答题卡(答卷)事件发生。

(六)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要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规范填写《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附件10),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汇总本考点所有违纪作弊考生情况,填写《违纪作弊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1),违纪作弊情况告知书存根(含自命题及自行组织考试科目)及相关取证材料,回卷时统一交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一处)。考试期间,各考点要设置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邮箱。省教育考试院违纪作弊举报电话020-38627866,举报邮箱gzc1@eeagd.edu.cn

(七)加强试卷运送和保管工作。各考点须按要求认真做好试卷运送和试卷保管期间的安全保密和值班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省统考科目领卷、回卷相关安排和要求另文通知。安排在外校考点的校考科目试题寄送方式由招生院校与考点协商,可由招生院校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运回或由考点通过机要邮寄给招生院校。统考科目试卷及作废答题卡由各考点封存,封存期6个月。各考点保密室安排及值班电话于47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一处),发送至电子邮箱gzc1@eeagd.edu.cn

(八)做好考试值班工作。考试期间,在外校举行院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的招生单位,要派出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联络员到考点值班,协调处理考试相关事宜。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广东省教育考试考务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kwzhpt.eeagd.edu.cn/kw/)信息接收和报送工作,确保考试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值班电话:020-3862794079417942,传真:020-38627842

五、做好自命题科目管理工作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有关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自命题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试卷印刷保管、考试组织(或委托其他考点组织)、评卷、成绩统计上报等工作,重点加强对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管理、考风考纪和评卷数据校验等工作环节的监督,狠抓落实,切实保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一)命题人员的选聘和管理。专业课命题人员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决定,招生院校须做好命题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履行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命题人员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普通专升本考试。命题人员和相关知悉人员要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任何有关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复习、辅导活动,不得参与相关复习资料的编写,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命题工作情况和试题内容。所有命题人员和相关知悉人员应与招生院校签订《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书》,在其明确其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和保密责任后,方可进入命题环节。按有关规定,命题电脑和存储设备不得联网使用。

(二)命题的原则和要求。试题应能反映本学科、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有就读的基本能力,能从中选拔出优秀的专科毕业生。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命题要依据当年出版的考试说明及专业目录的要求,试题的内容和考查难度要符合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或者本校自定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必要的区分度、适当的难度、较高的效度和信度。在命题中,要注意试题内容不要超出指定范围,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不要过难或过易,要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科学性错误,专业知识的考查应关注学科知识的更新,回避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试题要做好校对工作,不要出现低级错误,要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出现已考过试题。各招生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命题质量,指定专人负责试题校对、印制、封装工作,要保证试题试卷完整、准确,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对专业课的命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自命题科目试卷的管理与运送。普通专升本考试试题在考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含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必须建立一套严密的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在外校考点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的招生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商学院)须按试卷运送的有关规定于49日前将自命题科目试卷送达考点。

(四)自命题科目评卷和成绩上报工作。院校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各相关高校要制定严密的评卷组织管理办法,要集中地点、统一时间进行,每门课程抽调至少两名以上教师负责评卷,评卷教师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正式评卷前要认真开展试评工作,制定评分细则,并严格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评分细则须报学校相关部门存档备查;要认真做好考生成绩的复核、统计、登分工作,坚决杜绝考生成绩统计、登分失误。自命题科目成绩须于430日前通过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指引

2.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3.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守则

4.广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统一指令

5.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守则

6.视频监考员职责

7.考试指导语

8.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

9.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守则

10.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11.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违纪作弊考生情况登记表

12.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程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3月 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

防疫工作指引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3. 327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2),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以下简称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省教育考试院会将“粤康码”红黄码考生数据及时反馈给各招生单位和考点,各招生单位和考点要协同本地相关部门对红黄码及监测异常的考生进行跟踪核查。

(二)考点环境管理

1.各考点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当地教育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卫生防疫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考点食堂、周边餐饮业、旅业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治理

2.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3.考点警戒线围蔽区域内要有足够数量的活水龙头和洗手液,便于考生洗手。

(三)防疫人员配备和培训

1.各考点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有疑似症状考生的专业评估。

2.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要履行相应的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各考点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

(四)考点考场布置

1.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员聚集,各考点外围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除本校原有师生员工外,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2.考点入口设置体温检测通道,设置1条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专用通道和足够数量的正常体温考生通道,配置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考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考点,为确保考点入口体温检测工作快速有序进行,考点应配置快速体温检测设备,建立一条或数条快速体温检测通道。各考点要提前对考生入场体温检测速度进行测算,确保考生入场快速、有序、准时进行。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观察区,安排校医等专业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考生进行复核和等候处置。有在校生的考点,须将本校师生员工入口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入口进行区分,单独设置。

3.设置由考点入口到考场的专用通道,考生完成考点入口体温检测相关程序后,通过专用通道直接前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发热考生由专人引导径直前往带防护措施的隔离考场。

4.各考点根据考生规模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并另设2个以上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应与正常考场隔开一定距离。

5.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进行编排,考点应充分利用课室现有条件,尽量拉大考生间距。安排特殊考生的隔离考场,考生前后左右间距不得少于1米。

(五)物资储备

考点根据考生规模和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测温设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浓度乙醇消毒液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物资。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等。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校医等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经发热考生专用通道,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隔离考场。考点入口体温检测通道主要核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根据考生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检测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快速、准确检测,避免大量考生在考点外聚集等候。

2.考生进入考点后,考点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引导考生统一进行洗手清洁,再前往相应考场,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进一步身份核验等工作。

3.考点可在考场入口准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手消毒液供考生使用。考生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尽量避免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

4.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由考生自行决定,考生在身份核验时,不得佩戴口罩。

5.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负责隔离考场的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应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做好充足的防疫措施。

(二)考试结束

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应开窗通风10分钟以上,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条件允许的考点,应在考试期间持续开窗通风。

2.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采用浸泡250mg/L含氯消毒剂的抹布对考生桌面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工作人员再用清水重新进行擦拭。隔离考场的消毒工作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引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3.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对考生通道(含楼梯、电梯等)、考场、卫生间等场所和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次接触物体表面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物体表面可用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消毒剂用量不要过度,要保证间隔时间,确保消毒产生的刺激性气味等不对考生考试产生影响。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4.每天考试结束后,还要对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异常情况处置

1.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粤康码”为红黄码的考生,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体温正常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座位前后左右间距不得少于1米,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前必须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消毒。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3.考试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有序撤离做好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密接者判定及实施隔离措施。考点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将疑似病例送院治疗。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示例

1.有效氯浓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五、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并放置于幼儿不易触及的地方。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环境喷洒消毒时应清空人群。含氯消毒剂不能与洁厕灵等洗涤剂同时(混合)使用。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不能用乙醇消毒液对空气喷雾消毒及大面积喷雾消毒。

 

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本考点工作指引。


附件2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考生号:                      联系电话:                 

序号

日期

健康信息

行程记录

14天内是否与确诊病例接触

是否离开过广东省 

是否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及重点地区

1

410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2

49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3

48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4

47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5

46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6

45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7

44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8

43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9

42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0

41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1

331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2

330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3

329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4

328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5

327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 1.考生须认真、如实申报相关内容。出现感冒样症状,喘憋、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以及其他异常的须如实填写信息情况。

2.考生应自行打印、填写本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


附件3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守则

     

一、服从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指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考点主考由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

三、要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31)的要求加强标准化考点的建设和管理。

四、要按照《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密局202018)进行试卷保密室建设和管理。认真做好本考点试卷的运送、接收、整理、保管、分发和答卷回收工作,确保试卷(含备用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合理布置考点、考场,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考点门口挂横额“广东省二○二一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点”。考点内布置干净整洁,并张贴欢迎标语、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考风考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考试时间表、路标等。考场周围设置警戒线,警戒线与考场之间距离由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以防止无关人员围观、接触到考场为准。考场内不得有影响考试的物品或字迹。考场提供考试用并印有考点名称的草稿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进入考场。

六、按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纪律性强,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未发生过严重的考试工作事故或过失行为,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广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

七、在考试前,集中监考员学习监考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试纪律。严格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考点主考对本考点的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负责,监考员对本考场的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负责。

八、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严禁对外公布、传递试题内容或对考试内容进行评论,严禁将考试相关材料、证件拍照上网。

九、加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的检查,除考点主考及经批准的考试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监考员在领卷前,先自行保管后手机,并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在考生进入考场前,考场监考员须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

十、及时妥善处置本考点的突发偶发事件,重大问题要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十一、考点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

十二、遵守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4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统一指令

 

时刻

顺序

操作规程

 

开考

前二

十五

分钟

1

两名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接受违禁物品检查后,共同领取该科试卷和答题卡,领取时必须检查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本场次考试科目相同,密封情况是否完整。

第一科开考前三十五分钟。禁止监考员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2

领取本考场的点名卡、条形码、草稿纸、金属探测仪和密封用的工具等。

3

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手续,同一考场监考员同行通过“封闭式”专用通道,由考务办公室直达考场。

4

预备钟敲响,两名监考员站在考场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考场,监考员甲逐个核验考生身份,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通过照片、人脸识别等方式比对,严防替考,监考员乙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启动考点电子监控系统。

监考员如发现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5

监考员要求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

6

监考员根据身份证、准考证、点名卡验证考生身份,确认考生考试座位。

7

考生入座完毕,监考员乙在黑板上书写考试指导语,启封试卷后填写该次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等内容。

开考前十五

分钟

8

第一科开考前考场统一播放或由监考员宣读《考生守则》。监考员提醒考生如果携带手机、考试相关资料等违禁物品应立即取出,考试开始后发现的,按违纪作弊处理。

 

9

监考员当众验示答题卡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启封答题卡袋,核对、清点答题卡。监考员甲发答题卡、监考员乙分发考生条形码、草稿纸,并注意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10

要求考生检查清点自己的答题卡的张数,并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提醒考生核对条形码的姓名、考生号、科目,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

开考前五分钟

11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试卷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并经考生代表核对无异常和签名确认后,启封试卷袋,逐份检查清点后分发试卷。

考试

开始

 

12

开考信号发出后,宣布开始答卷。

考生条形码如果粘贴错误,不必更换答题卡,监考员在“考场记事”栏登记错贴情况,由评卷场处理。

13

开考后,监考员甲站在讲台上观察考生的答题情况。监考员乙在考场内慢步轻声走动,逐个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同时,检查条形码是否与考生信息相符,检查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按要求填写,检查考生条形码是否按要求粘贴。

14

考生要求更换答题卡时,监考员须在作废的答题卡主观题答题区域内用红色圆珠笔写“作废”字样,撕毁作废卡上的条形码,并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中记录更换张数及原因、考生姓名、考生号。

更换的新答题卡不用贴条形码。

开考后十五

分钟

15

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开考

三十

分钟

16

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在《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 “    ”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粘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

 

17

监考员准确填写答题卡袋面“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号”等栏目。

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

18

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出考场。

 

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

19

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监考员提醒考生:还剩最后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20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点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放在桌面上,两手垂下坐在原位。监考员甲到各个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和答题卡,监考员乙站在讲台上观察全考场,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并维持秩序。当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检查无误后,宣布让考生携带自己的文具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21

监考员甲负责试卷,监考员乙负责答题卡的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清点份数,顺答题卡座位号。顺号时注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22

监考员乙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的上面,监考员甲再次复核《点名卡》及答题卡是否收齐、顺好,核实无误后,将点名卡、答题卡装进袋内。监考员必须在考场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注意不得将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装入答题袋。

23

监考员如实将考试情况写在试卷袋封面的“考场记录”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

24

监考员清理考场、关好电和门窗,贴上封条。然后将答题卡袋连同试题、草稿纸、作废答题卡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交检查员验收无误后,由考点将答题卡袋、试题、草稿纸、作废答题卡送保密室封存。试题、草稿纸和作废答题卡不装订、不上送省,由考点包装封存。全部监考员回考务办公室后,关闭考点电子监控系统,保存考试全过程录像,保存期6个月。


附件5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知晓纪律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监考工作,未经培训者不准参加监考工作。

三、监考员必须佩戴证章,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监考员不得将监考工作证、培训资料、试题内容、考场情景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外发布或拍摄上网。

四、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五、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接受违禁物品检查后,同一考场的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共同领取试题、答题卡、点名卡、条形码、草稿纸、金属探测仪、密封工具等,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答题卡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并核对条形码是否属于本考场,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手续,同行直达考场。监考员校对时间。

六、开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核对考生身份,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七、开考前15分钟分发答题卡、条形码,并指导考生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第一科考试开考前15分钟由考点统一播放或由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

八、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验封试卷袋,并经考生代表确认后,开启试卷袋,并逐份检查清点后分发试卷。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及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报告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正常实施。监考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始发试卷,不得提前发卷,并确保考生正式开考前完成试卷发放。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区域填写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及座位号等。

九、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如接到试题更正通知,应及时书写在黑板上当众公布。

十、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

十一、考试开始后,1名监考员在前台监试,1名监考员持《点名卡》再次逐个核对考生答题卡(答卷)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条形码与考生信息是否相符以及条形码是否粘贴在指定区域,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十二、每科开考后15分钟(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十三、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在《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   ”用2B铅笔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色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准确填写答题卡袋面“缺考考生号”一栏。

十四、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允许考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五、监考时,监考员应一前一后,并不时交叉走动认真监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不得从事与监考工作无关事项。

十六、考试期间,如考生举手申请上洗手间,经监考员应联系流动监考员陪同前往。同一考场不允许多名考生同时上洗手间。考生从洗手间返回后,需重新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

十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要离场治疗时,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指派两名考点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经治疗后仍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其放弃考试。

十八、监考员对本考场考风考纪负责。对考试纪律松弛,违纪作弊严重的考场,要追究相关监考员责任。监考员应相互监督,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同时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及《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告知书》如实、准确填写违纪作弊情况,然后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名,监考员要写明考生拒绝签名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处理。

十九、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还剩最后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二十、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拍照传出考场,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二十一、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按规定做好考生答卷清点、封装工作和试卷、草稿纸封存工作,不得漏收、漏装考生答卷。答卷、试卷、草稿纸封装后,清理考场,关好电和门窗、贴上封条,走监考员专用通道,将答卷等送回考务室。

二十二、监考员不得对试题难易程度、命题质量水平公开评论。

二十三、监考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6

 

视频监考员职责

 

一、视频监考员从监考员中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

二、视频监考员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流程,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防疫知识和技能。

三、考试期间,视频监考员应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要求在视频监控室内实时监控考场视频,监督考场监考员履职和考场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视频监考员应严守监考工作纪律和视频监控室规定,执行监考员守则,爱护使用的设备并不得擅自拆装,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五、视频监考员应注意有关材料的保密,不得擅自将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复制、外传。

六、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监控范围。

七、负责有关考试项目规定和主考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7

考试指导语

 

一、请考生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

二、请考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

三、请考生用2B铅笔规范填涂选择题信息点。

四、请考生在答题卡指定的各题目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各题答题区域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五、本科次考试科目、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本科目考试时间。

 

其中第一至四条可在49日整理考场时,书写在黑板上(有条件的考点可放大字号打印好粘贴在黑板上)。第五条由监考员在开启试卷袋后书写。


附件8

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

 

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提高防范考试作弊的能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有序实施,各考点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必须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

二、各考点主考对本考点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总责,监考员对本考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金属探测仪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次考试前,要对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做好金属探测仪的电池安装、灵敏度调试工作,确保金属探测仪正常使用。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属探测仪和备用电池。

四、每个考场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必须按考务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五、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员应将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名监考员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必需物品接受检查,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手持金属探测仪在考场门口的检查区域对考生进行检查。对考生入场检查区域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七、监考员须在开考前15分钟时间前完成对本考场考生的检查。

八、检查工作一般由女性监考员负责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其中重点检查部位的包括: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腿部、皮带扣背后、衣袋、裤袋、鞋袜内等,此外,文具盒(袋、套)、透明笔袋、透明水杯也要进行检查,要尽量使金属探测仪贴近检查部位。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耳机,以及是否有伪装成橡皮擦、钱包、尺子、手表等的无线电接收作弊工具。如发现考生携带可疑物品的,让学生自行掏出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考生未能及时配合的,可延后复查,先检查其他考生,让通过检查的考生先进入考场,确保在开考前15分钟前完成对本考场考生的检查。

九、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方可让考生进场入座。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违禁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员应责令其将违禁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考点学校不承担保管责任。

十、监考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可疑物品,应要求考生本人出示。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十一、考生接受检查合格入座后,如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回到考场时,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再次进行检查。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必须将金属探测仪调整至振动报警状态对考生进行检查。

十二、考试开始,监考员应及时关闭金属探测仪,以免在考试过程中发出干扰声。

十三、在检查过程中,监考员应处理好各种细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考点办公室研究处理。

十四、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将金属探测仪交回考点,由考点负责统一保管。各考点要妥善保管好金属探测仪,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保管期间,将金属探测仪内置的电池取出,以免电池漏液导致金属探测仪受损。


附件9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防疫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使用答题卡的,还须将考生条形码贴在相应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0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存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点及考场号

 

考 生 号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违纪事实

 

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

接受告知书

考生签名:

其他

 

注:此存根于考试结束后汇总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监考员签名:                          

………….(考点骑缝章)……………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考生(考生号:            ,身份证号:             ):

你在本次           科目考试中违反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现了                   的违纪(作弊)行为,已被记录在案,并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特此告知。对此如有不服或有异议,可在该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向主考申诉(考务办公室在       室),但考试期间在考场和考点内不允许有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言行。考生收到告知书后,必须在告知书存根上签名。

考点(盖章):               ;考场: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

转段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存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点及考场号

 

考 生 号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违纪事实

 

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

接受告知书

考生签名:

其他

 

注:此存根于考试结束后汇总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监考员签名:                          

………….(考点骑缝章)……………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

转段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考生(考生号:            ,身份证号:             ):

你在本次           科目考试中违反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现了                    的违纪(作弊)行为,已被记录在案,并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特此告知。对此如有不服或有异议,可在该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向主考申诉(考务办公室在        室),但考试期间在考场和考点内不允许有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言行。考生收到告知书后,必须在告知书存根上签名。

考点(盖章):               ;考场:            

                               


附件11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违纪作弊考生情况登记表

  

考 生 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考点处理意见

 

 

 

 

 

 

 

 

 

 

 

 

 

 

 

 

 

 

 

 

 

 

 

 

 

 

 

 

 

 

 

 

 

 

 

 

 

 

 

 

 

 

 

 

 

 

 

 

 

 

 

 

 

 

 

 

 

 

 

 

 

填表人:                审批人:                                                   考点(盖章)

                              2021     


附件12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印发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省招生办

20211月上旬

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省招生办

20211月中旬

考生网上报名

省招生办

20211月下旬、2月初

公布考点安排

省招生办

3月下旬

编排考场、座位

省招生办

330-42

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招生院校

43-11

各考点到印刷厂领卷

招生院校

48-9

普通专升本考试

省招生办

招生院校

410-11

评卷

省招生办

招生院校

4月中下旬

上报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

430日前

公布考生成绩、录取分数线

省招生办

5月上中旬

考生成绩复查

 省招生办、

招生院校

5月中旬

录取

省招生办

招生院校

5月底前

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

8

入学

招生院校

9月上旬

 

注: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的,以实际调整时间为准。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