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工作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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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见附件4。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5)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考试。
广东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设计基础”考试注意事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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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2024年已经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的院校,原则上2025年要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收费标准等,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印学校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专科专业要求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规定,以及录取原则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指定参考书等内容。院校须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在院校网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名称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院校在《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附件4)中选定,统考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见附件5;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
各招生院校须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的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各招生院校于2024年11月25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招生录取批次,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院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实行网上联审。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严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一)命题工作。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课命题,直接关系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人才选拔的质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在配合省招生办做好省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推荐选聘的同时,在学校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寄送等环节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命题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培训班,不得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
(二)考试组织。
各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自命题科目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三)考点安排。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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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以下简称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职业院校大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以下简称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025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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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的实际时间填写。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二、其他
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3.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5.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6.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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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设置前置专业要求,妥善做好招生计划安排工作
(一)确定招生专业。
原则上,各招生院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均需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需按综合考查内容要求、招生基本条件(含考生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相同的招生专业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内容要求相同,但前置专业要求、体检要求不同的专业,原则上须编制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院校在编报招生专业时,须参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科学设置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条件,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
(二)前置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各招生院校的前置专业要求需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和办学要求等科学设置,因专业目录调整已取消或改名但培养目标方向和教学内容相近或相同的专业需纳入要求,不得仅按最新的专业目录设置。如有增补,须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省招生办,第一时间置入报名系统。
(三)做好招生计划安排。
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考生人数下达分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应积极扩大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登录“管理系统”进行设置。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认真制定院校招生简章,做好院校综合考查工作
(一)制定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合理制定本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中,要明确计划的使用原则,综合考查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其他要求,确定专业录取方式和原则等;并按规定及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招办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5日至4月2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院校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后,置入管理系统,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登录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看招生简章公布的综合考查要求,在2025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期间选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并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查。退役大学生士兵要结合自身实际及院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招生计划、前置专业要求等情况,在5个院校专业组的范围内,尽量填报多所院校,以增加被录取机会。
(二)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