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组织并配合开展国家宪法日相关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05

12月3日-4日,为迎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部在北京举办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我校董事长、校长刘剑锋,党委书记王永云,副校长刘志新,以及校长助理欧仕身等校领导,分别在肇庆校区、广州校区带领我校师生代表同步在线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 学校董事长、校长刘剑锋(前排中),党委书记王永云(右一),副校长刘志新(左一)带领我校师生代表,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校长助理欧仕身带领广州校区师生代表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学习宣传好宪法,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解领悟“十个坚持”历史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我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宪法法治教育工作。

 

▲校党委书记王永云讲话

我校于12月3日下午在肇庆校区科技广场举办以“强国有我,‘宪’在出发”为主题的趣味普法活动。学校党委书记王永云、副校长刘志新等校领导,以及法政学院院长梁玉霞等领导出席活动。王永云书记在活动仪式上发表了讲话。王永云书记表示:“同学们应‘惟用法律自绳己’,自觉敬仰宪法、遵守宪法,做宪法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他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怀抱理想,树牢信仰;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素养;三是知宪于心,守法于行。


 


12月4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群众宪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与区有关单位在万达广场联合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日活动。我校法政学院师生代表参与了此次普法活动。 


供稿:新闻中心记者团董如倩

编辑:林玉萍

审核: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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