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理事会

1.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理事会组织架构名单

第一届理事会组织架构名单

职位

推荐人选

归属单位

备注

理事长

吴舸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常务副校长

副理事长

张承云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产教融合业务总经理

理事

解成俊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计算机学院院长、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院长

理事

马利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计算机学院副院长、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院长

理事

莫小泉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产教融合业务华南区总经理

2.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理事会议事规则

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理事会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条 根据《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理事会对产业学院领导,遵循民主协商原则,行使法律、法规、学院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年度全体理事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每次会议前产业学院院长应将会议的时间、形式和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10天通知全体理事和产业学院管理成员并获得回复。年度全体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之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时,会议时间需延后。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全体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副理事长提议经理事长同意的;

(三)产业学院院长提议经理事长同意的。

第五条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确认。受委托的理事以受一人委托为限。代为出席会议的理事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理事代理人的权利。理事未出席理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六条 理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理事会应当建议对该理事重新任免。

第七条 根据每次会议议题的需要,经理事长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理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理事认可方为有效。每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理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也可以由理事长保留该议题,留待下次理事会议表决。

第九条 理事会机构议案、任免、决议由理事长提出,产业学院管理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置、年度总结报告、基本管理制度议案由院长提出。其他议案可由企业方副理事长、理事联名报理事长同意后提出。

第十条 各项议案要求简明、真实、结论明确,各项议案于理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产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第十一条 每次会议必须如实记载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发送各位理事,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的姓名;

(二) 出席理事会的理事姓名;

(三) 会议议程;

(四) 理事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 (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第十二条 会议中涉及保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三条 会议纪要由产业学院院长保管,保存期四年。

第十四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理事会。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科大讯飞AI产业学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