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心理测评系统及实验台采购公开询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3-07-06

一、询价邀请函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2000年。2000年属广州大学的二级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20年 1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并更名为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根据需要,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参与人参与。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编号:WZ-XJ2023-35

2. 项目名称: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心理测评系统及实验台采购项目

3. 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公开询价需求内容》。

4. 参与人资格标准:

参与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商。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

与人应具有提供心理测评系统及实验台的资格及能力,且具备相应的维护能力。

近三年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心理测评系统及实验台实施案例须附案例合同及发票资料

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参与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

参与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5. 参与人报名:

1)符合以上资格标准的参与人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业绩文件(附合同)、投标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将上述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wz@baiyunu.edu.cn(文件需汇总成一个PDF文件,以报名资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

6.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白云学院北校区招标采购中心(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9128407918

7.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712下午16:00

8.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报价(密封封面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按规定时间送达。

9. 参加本项目的参与人如对公开询价邀请函列示内容存有疑问的,请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学校业务对接人,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9128407918采购人不对超时提交及未加盖公章的质疑文件进行回复。

10. 参加本项目的参与人如对采购过程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至集团监审部。

投诉受理部门:中教集团监审部,投诉电话: 0791-88106510 /0791-88102608

二、参与人须知

1. 所有货物均以含税人民币报价;

2. 报价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须由参与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3. 报价响应文件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与人自负;

4. 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5. 报价响应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需同时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未做密封处理及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

6. 一个参与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但如果参与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质量及服务要求

1. 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免费升级、维护;

2. 要求对所提供的产品安装培训调试等;

3. 要求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承诺无理由退换。

四、确定成交参与人标准及原则:

1. 本项目为自有资金而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采购人按企业内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

2. 参与人所投品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要求,经过磋商所报价格为合理价格的参与人为成交参与人。

3.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后勤部广东分部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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