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根据《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关于推荐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函》(粤国教学〔2025〕2号),为切实提高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拟组建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现就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政策,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在我校从事国家安全教育、军事理论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国或全省国家安全教育、军事理论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或优先推荐。
(三)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个别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名额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委员,对存在违法违纪情形、师德师风问题的不得推荐。
(二)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以部门为单位指定专人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推荐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材料主题为:“姓名+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11点前提交。
附件:1.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关于推荐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函/uploadfiles/2025/02/20250224084347660.pdf
2.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uploadfiles/2025/02/20250224084355097.docx
学生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