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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领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颁布《规划管理办法》开创民办高校规划治理新范式

发布日期:2026-05-09

在《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发布前夕,学校正式颁布《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规划管理办法》,以制度先行筑牢长远发展根基,开创民办高校规划治理新范式。

该《办法》依据2026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定,系全国民办高校首个依法制定的校级规划管理制度,为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范例,标志着学校高质量发展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新阶段。

《办法》构建三级规划体系,实现发展战略上下贯通。以总体规划为发展总纲领,统领全局、着眼长远;以专项规划覆盖党建思政、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国际交流等重点领域;以二级学院规划推动战略任务精准落地,形成上下衔接、目标协同、功能互补的规划格局。

《办法》实行规划七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涵盖规划研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调整七大关键环节。规划研制阶段严格履行前期研究、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审批阶段落实党委政治把关、教代会与党政联席会审议、董事会审批规范流程;实施阶段实行年度分解、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机制,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与责任清单,以刚性约束保障规划权威性。

《办法》建立全周期评估与监督机制,保障规划落地见效。构建年度自评、中期评估、期满总结分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资源配置、经费预算直接挂钩;建立党组织、董事会、教代会、职能部门、社会“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全面督查规划研制、办学方向、执行成效、资源使用与整改落实。

当前,学校已依照《办法》高质量完成“十五五”系列规划研制工作。未来,学校将以《办法》为遵循,扎实推进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卓越品质、湾区特色的高水平新型应用型大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赋能。

采写:院校研究中心 巫国云

编辑:党委宣传部 潘雨欣

审核: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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